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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三批课题预算编制培训会暨预审会在京召开

  “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十一五”计划第三批课题2010年实施计划已经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三部门综合平衡通过,按照《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10年工作计划安排》(国科发[2010]13号)的要求,为确保科技重大专项的顺利实施,“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第三批课题预算编制培训会暨预审会于近日在北京召开。

    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主任、卫生部科教司司长何维,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主任王宏广,重大专项总体组专家、军事医学科学院张永祥研究员,来自卫生部北京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等单位的财务专家、设备专家,以及新药专项第三批课题承担单位有关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会暨预审会。

    何维主任首先介绍了重大专项经费管理的基本模式,并对课题承担单位编制预算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王宏广副主任强调了会议目的、预算编制的原则和方法,并对课题经费的用途提出了严格要求;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综合组组长肖诗鹰根据财政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9]218号),对课题预算编制原则、预算科目内容、编制注意事项、前两批课题预算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建议进行了详细介绍;会上,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综合组组长肖诗鹰和张永祥研究员对与会人员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会后,财务专家和设备专家分三组对专项第三批课题经费预算进行了预评审。希望第三批课题承担单位按照经费预审查找的问题进行认真修改,切实做好预算编制工作。

[2010-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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