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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专利费用减免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已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春代办处备案。按照文件要求,凡以长春中医药大学为申报人的专利申请缴费将减缴85%,若专利为两个及以上申请人的缴费,减免70%。请办理此项业务的相关教师即日起可到我处咨询办理。特此通知。
联系人:郭骏骐
联系电话:86045421(内线5421)
科技处
2016年11月4日
[2016-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