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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17-2018年)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创新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扶持机制,助力青年科技人才在创造力黄金时期做出突出业绩,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拓展交流渠道,激发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造热情,发现和扶持有望成为未来科技领军人物的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吉林省科协决定实施“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现将“托举工程”(2017-2018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17525日。  

二、资助年限、名额及经费额度  

托举资助期限为2年,原则上每期托举资助10人,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三、被托举人选条件  

1.32岁以下(指198511日以后出生);  

2.在吉林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具有吉林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会员资格;  

3.在科研一线,从事领域和研究内容聚焦国家战略导向和我省优势支柱产业发展,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生命科技、新材料、光电信息、制造技术、资源环境和基础学科等;  

4.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良好的科研潜质,有较好的协作精神;  

5.已经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各类国家人才项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不作为被托举人选。  

四、有关要求  

1.具体要求详见《“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填写《“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并附学会推荐资格证明材料,被托举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相关材料。  

纸质文件应为A4开本的计算机双面打印稿,一式10份并附电子版,报科技处。申报书应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签字、盖章页只需提供原件1份,复印有效。  

联系人:郭骏骐  

联系电话:86045421  

 

 

 

        科  技  处  

                           201754

[2017-05-04]

版权所有  长春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网络信息员:郭骏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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