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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征集吉林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推进吉林省中医药标准化建设,更加科学、专业、规范地开展中医药(民族医药)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提高中医药服务和规范行业管理,培养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及高素质从业人才,促进中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批准筹建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要求和《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科学合理、公开公正、规范透明”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吉林省中医药标准化第一届技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体要求如下:

一、吉林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介

吉林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由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批准筹建,在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管理下,从事吉林省中医药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主要围绕中医服务、中医科研、中医教育、中医管理、中医装备等标准化展开工作,并与国际、国内有关领域标准化机构或技术委员会对口。

二、征集范围

  委员可以来自中医诊疗服务、健康医养、中医药科研、教学及管理相关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等相关方面的人员。教育科研机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可以作为公共利益方代表。

三、委员候选人条件

  1、在我省依法设立的法人机构或组织工作任职的人员。

  2、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行政职务。

  3、从事中医临床、科研、教学或管理相关领域工作,具相关行业工作经历5年以上,熟悉业务,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保证工作时间,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包括参加相关培训、会议,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反馈意见,参加标准审查等)。

  5、本人自愿且经任职单位同意推荐,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且所推荐人员不得为同一领域。

  6、承担标准研究项目或参与过国际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的人员可优先推荐。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同意的方式,由候选人填写《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在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推荐单位意见”栏无单位签章的登记表视为无效表格。

  2、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纸质版《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另附同底照片一张制证书用)邮寄至吉林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将登记表电子版(包括Word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文件名以“单位名称-委员候选人姓名”命名)发送至秘书处工作邮箱。

  3、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将对候选委员进行综合评审遴选,形成吉林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报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审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长春中医药大学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区博硕路1035号

  邮  编:130117

  联 系 人:王泽玉

  联系电话:0431-86172977

  工作邮箱:jlszyybwh@163.com

                              吉林省中医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2021-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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