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技委﹝2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要符合《通知》要求,我校可推荐1项。
二、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项目简介严格控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超过20个页面。
三、各单位应对被推荐项目及成果归属、申报人及其排列顺序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实,推荐项目必须在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公示内容和公示结果需发公函与推荐材料一同报送。
四、请各校将《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公示情况的公函(一式一份)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式2份)等相关纸质申报材料于10月18日前报送科研处,过期不予受理。同时发送《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和佐证材料电子版。
五、第八届科技委委员推荐项目不占学校指标,申报程序按照《通知》要求执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科研处。
六、省教育厅将择优推荐,并组织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
联系人:郭骏骐,86045421
科研处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