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社科联年度安排,拟于2023年11月中下旬召开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学术年会。为办好本届年会,现围绕年会主题“新担当新突破新作为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公开征集论文(含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2022年1月至2023年9月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被各级领导批示或被有关部门实际采纳的研究报告均可提交。成果第一作者必须是我省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实际部门工作的相关人员。
二、推荐单位及数量
由省内各高校及科研院所每个单位原则上推荐数量不超过20篇。每位作者只能提交1项成果。
三、征文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观点正确,不存在意识形态问题。必须符合学术规范及国家安全相关保密规定。
2.推荐成果要紧扣学术年会主题。既可以是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也可以是应用对策研究成果,要具有较强的学术性、理论性、创新性和应用性。
3.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奖励的论文及研究报告不能推荐。境外出版或发表的成果不能推荐。
4.所有推荐成果凡有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明,取消其推荐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推荐材料
1.经作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合格并盖章的《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征文推荐表》(附件2)纸质版3份,电子文本1份。
2.推荐成果的原件1份和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正文)3份。复印件需匿名,不得体现作者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
3.中国知网筛查报告1份,需个人签名,由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合格并加盖公章。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重复率原则上不超过20%。
4.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佐证材料由推荐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
5.《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征文汇总名单》(附件1)纸质版1份,电子文本1份。汇总名单纸质版经审查合格后加盖公章。
报送材料时,按《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征文推荐表》、研究成果(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筛查报告、佐证材料(复印件)的顺序排放,并按《吉林省第十届社会科学学术年会征文汇总名单》中录入顺序依次排好。对不符合要求的推荐材料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五、其他事宜
各单位请于2023年9月22日(周五)前将上述材料报送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