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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交流

关于报送2013年度学术活动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浓厚学术氛围,促进学术交流,规范学术活动管理,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学校将以55周年校庆为契机,积极组织高水平学术交流活动,实现“校庆搭台,学术唱戏”,进一步提升和扩大学校影响。为顺利编制我校2013年学术活动计划,请各院、部、中心、校级研究所报送2013年度本部门学术活动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活动内容

    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学术活动要紧密围绕国家及医药卫生科技工作的重点,着力开展基础、应用及前沿学术会议;提倡和支持跨单位、跨学科联合组织。学术活动应以提高质量、注重实效为原则,请各部门邀请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社会知名人士,以及杰出的校友来校举办高层次的学术报告和学术研讨会。各类学术活动组织要切实把注重学术质量和学术水平放在第一位,要注重会议征文和优秀论文交流。

二、具体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制定相关的校庆学术活动计划,要求2013年度每月开展的学术活动不少于1次(临床医学院每月不少于2次)。

 2、学校55周年校庆活动举办时间为2013年9月19日,请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在校庆期间开展校庆主题的学术活动。

 3. 各单位以学校名义举办国内、国际学术会议,应向学校申报,递交详细的会议方案,包括会议名称、规模、经费预算、会议必要性论证等。以学校名义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应能反映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对促进学科建设、专业水平的提高以及扩大我校在国内外的影响发挥作用。学校将对这类学术会议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4. 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举办单位向科技处提交会议总结并将所举办的学术会议的论文集目录、照片以及相关材料报科技处备案。国际会议同时报国际合作交流处备案。

    请各单位于2013年1月8日下班前将活动计划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报至科技处。科技处将按照活动计划,检查活动开展情况,如活动安排有变化,请提前告知科技处。

联系人:瞿新明      电  话:0431-86172421

学术活动计划表.doc

                                 科 技 处

                                    二○一三年一月四日

[20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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