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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管理

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省社科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将我校组织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条件与要求

    1.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备以上条件可申请青年项目,但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 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3. 资助额度: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

    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结题时间统一填写为*年10月31日。

    5. 《申请书》封面“学科分类”填“一级学科”,用中文文字表述,不要填写数字代码;

    6. 《申请书》与《活页》的相同“填写项目”内容要一致;

    7. 《申请书》中原有内容不要删除,单位审核意见栏中内容不要删除;

    8. 《申请书》中涉及日期项,要填写完整。

    二、材料报送要求

    1. 纸质版:《申请书》一式6份、《活页》一式6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 电子版:《申请书》WORD格式,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三、时间要求

    现在起至2016年2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银清   曲 墨   联系电话:86045205/5206(内线:5205/5206)

    附件:2016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相关资料.zip

  科技处     

 2015年12月25日

[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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