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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新增委员遴选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药典委员会近日发布了《关于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新增委员遴选的通知》,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积极提出申请:

  一、遴选条件:

  1.具有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并具有在相应专业领域10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具有与所申报专业委员会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并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经验,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能够把握所从事专业领域发展前沿及趋势。

  3.在药品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监督检验一线工作。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必须由2名第十届药典委员会委员联名推荐,每名委员可推荐5位候选人。

  二、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国家药典委员会网站(http://www.chp.org.cn或http://wylx.chp.org.cn)的“候选委员申请”栏目如实填写申请表,网上填写信息后A4纸打印《第十一届药典委员会候补委员申请表》一式两份,按申请表要求签字、盖章。

  三、请于6月29日下班前将申请表交至科技处(办公楼410室)。

  通知网址:http://www.chp.org.cn/view/ff8080815456574e01551591e04151fd?a=XWJX

  联系人:宋岩  曲墨

  办公电话(内线):2977/5206

                        科  技  处

                        2016年6月22日

[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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