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成果质量和结项率,省社科规划办将对在研项目开展年终检查清理工作。
一、2015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在研项目均属于本次检查清理的范围。
二、凡属于检查清理范围内的在研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截止期内办理结项。逾期未报送材料者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撤销项目处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并在“吉林社科规划”网站等相关媒体上公布撤销项目负责人名单。
三、课题组成员以申报书为准,不得变动。因极特殊情况(辞世、辞职、退休)无法在限期内完成结项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限期内将具体情况详细填写《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逾期未完成情况报告表》,经我校科技处审核同意后报送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请涉及到的项目负责人于12月11日前将结题材料或《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逾期未完成情况报告表》报送至科技处项目科。
联系人:李银清 曲墨 联系电话:86045205/5206
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逾期未完成情况填报表.docx
科技处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