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吉林省科技厅近日下发了关于组织社会发展领域历年已到期项目进行验收鉴定的通知,现将学校组织验收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凡列入吉林省科技厅社会发展领域项目,按照任务书要求已经到期尚未申请鉴定验收的项目(社发处立项项目)。
二、时间要求
1、到期验收项目负责人在5月25日前,登陆《吉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验收申请及相关材料。省科技厅审查后,集中召开会议验收。
2、按项目任务书要求已到期,截止到2016年7月尚不能完成的项目,请于4月15日报送项目执行情况说明及延期申请表(见附件)。无特殊原因不得延期。
三、项目组需要网上提交的验收材料包括
(1)工作报告
(2)技术报告
(3)国内外技术对比分析报告
(4)技术指标测试(测产、检测)报告
(5)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报告
(6)查新报告(项目验收不需提供,鉴定必须提供。请上传带红章的全文扫描件)。
(7)项目实施单位的实施情况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
(8)资金使用报告和经费决算表 (需要上传带财务章的扫描版,资金使用报告填写参考附件)。
(9)项目实际完成的研究(实施)的内容,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情况表
(10)论文、专利、标准、图纸、照片等复印件
(11)任务(合同)书复印件(省科技厅盖章认可的合同书全文扫描件)。
(12)项目所有参加人员不可随意变更(包括全部材料必须要一致)。如确因客观原因需变更必须填写“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组成员变更审批表”(见附件)并签字、盖章并随材料上传。
联 系 人:李银清 曲墨 联系电话:86045205/5206 内线:5205/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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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