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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推荐2016年度中华中医药学会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候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2016年度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请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2月26日前完成申报工作,报至吉林省中医药学会进行初审,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详见附件。

    联系人:郭骏骐

    联系电话:5421

    E-mail:kjcchgk@163.com

附件:《关于2016年度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 技 处

                2016年1月8日

附件:

  关于2016年度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

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会科技发〔2015〕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医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中医药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中华中医药学会设立了“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励基金”,由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用于培养、表彰、推出优秀中医药中青年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为做好2016年度人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渠道:

  1、中青年创新人才须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推荐。

  2、优秀管理人才须由各地方学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推荐。

二、推荐名额:

  中华中医药学会各专科分会限推荐中青年创新人才候选人1名;

  各地方学会、解放军中医药学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单位限推荐优秀管理人才候选人1名。

三、推荐条件:详见《中华中医药学会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评选办法》(附件1)

四、推荐要求:

  1、已入选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同等级(或以上)人才计划的人员,不可再申报中华中医药学会中青年创新人才。

  2、同一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申报“中青年创新人才”和“优秀管理人才”的其中一项。重复申报的,取消参评资格。

  3、推荐人选须经工作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方可上报。

  4、申报材料须经工作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专科分会推荐由主任委员签字),一式三份,统一以推荐单位公文(包括公示情况)形式报送中华中医药学会,电子版发送至jlb204@126.com。申报材料请于2016年2月29日前,邮寄或送达至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园东街甲4号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中华中医药学会科技评审部李劲松 于宏伟
联系电话:010-64271946 64210760

附件:

  附件1:中华中医药学会中青年创新人才及优秀管理人才奖评选办法.doc
  附件2:创新人才类推荐表.doc
  附件2:管理人才类推荐表.doc

  以上通知及附件请登录中华中医药学会网站www.cacm.org.cn查询下载。

                中华中医药学会
                2015年12月1日

[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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