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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果管理

关于启动吉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2012年吉林省人民政府231号令《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管理办公室决定于2017年组织开展吉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吉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联系吉林省改革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应用价值的优秀成果进行表彰奖励。调动全省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并实现我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应用和转化,推动社会科学研究工作更好地为我省科学、全面、可持续发展服务,促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二、成果申报  

省第十一届社科奖评审内容、范围、组织领导、申报方法、条件和标准及评审程序,详见《吉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及《吉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凡在201411—20151231日期间完成的符合《细则》规定成果均可申报。  

为了鼓励多出精品,提高省社科奖在全国的竞争力,本届评奖向高端成果倾斜,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获奖数量有所减少。  

三、成果申报和初评组设立  

依据《条例》规定,吉林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下设成果评奖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评奖办)授权省属学会、各市(州)社科联及相关高校、科研单位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必须按照《细则》有关规定,做好本团体、本地区、本单位的宣传动员、成果申报、资格审查工作。  

省评奖办将在各单位申报结果基础上,结合申报情况成立若干初评组,具体情况由评奖办在申报结束后确定。  

四、申报程序  

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者首先须登录吉林社科联网(http://jlskl.cn/) 社科评奖栏目下的网上申报模块并实名注册后填写个人申报信息(详见申报者操作手册),系统确认通过后,须打印纸质申报表二份。并同时提交成果原件、隐去作者单位和姓名的复印件、内容提要及有关佐证材料(1)。著作类内容提要字数1500字左右,论文类内容提要字数500字左右。  

五、时间安排  

请申报人于2017227日,将纸质版报送科技处,统一盖章。  

六、其他事项  

1、材料查询及下载:吉林社科网、吉林省社科联网站、市(州)社科联高校科研群、社科联学会群。  

2、联系电话86045421  

3、联系人:郭骏骐  

 

                                             科  技  处  

                                                    2017111

 

[2017-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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