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创新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扶持机制,助力青年科技人才在创造力黄金时期做出突出业绩,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拓展交流渠道,激发青年科技人才的创新创造热情,发现和扶持有望成为未来科技领军人物的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吉林省科协决定实施“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以下简称“托举工程”)。现将“托举工程”(2017-2018年)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2017年5月25日。
二、资助年限、名额及经费额度
托举资助期限为2年,原则上每期托举资助10人,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三、被托举人选条件
1.32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在吉林省工作的中国籍公民,具有吉林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会员资格;
3.在科研一线,从事领域和研究内容聚焦国家战略导向和我省优势支柱产业发展,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生命科技、新材料、光电信息、制造技术、资源环境和基础学科等;
4.有坚实的理论基础,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有良好的科研潜质,有较好的协作精神;
5.已经入选“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各类国家人才项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不作为被托举人选。
四、有关要求
1.具体要求详见《“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2.填写《“吉林省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书》并附学会推荐资格证明材料,被托举人选的科研成果、创新性业绩等相关材料。
纸质文件应为A4开本的计算机双面打印稿,一式10份并附电子版,报科技处。申报书应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签字、盖章页只需提供原件1份,复印有效。
联系人:郭骏骐
联系电话:86045421
科 技 处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