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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李时珍医药创新奖推荐工作,根据《李时珍医药创新奖奖励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李时珍医药创新奖由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办,候选人除应具备热爱祖国,热爱中医药事业,学风正派,医德高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取得的研究成果至少有1项应符合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授奖条件):  

(一)在中医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生命现象、特征和规律,获得重大科学发现。  

(二)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发出中医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重大技术发明。  

(三)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方法,在疾病防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二、材料要求  

请推荐单位(推荐院士)按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李时珍医药创新奖的遴选、书面材料审核及报送工作。“书面材料”指:(1)推荐单位(推荐院士)出具的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人选如何产生、公示情况等;(2)推荐书原始件1套,推荐书主件与附件装订成册。  

四、注意事项  

(一)推荐人选同年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申报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  

(二)已获得中华中医药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项目第一完成人不得申报李时珍医药创新奖;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8113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骏骐
联系电话:0431-86045421

 

 

科  技  处  

                               20171211

 

[2017-12-11]

版权所有  长春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网络信息员:郭骏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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