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中医药国际贡献奖”是2005年4月经中国科学技术部批准设立的中医药领域唯一的国际奖项,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负责评审与授奖工作。目前已评选了五届,在国际上产生广泛影响。为进一步调动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展国际科技合作,促进中医药学术发展,将对中医药科技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进行表彰奖励。2018年“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将设一等奖3项、二等奖15项。现将推荐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
1、2018年5月之前完成的中医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方面重大科技成果。
2、对国际中医药科技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
3. “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的申报成果,原则上需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或境内一级学会二等以上奖励、或境外有一定影响的社会奖项。
二、推荐申报方式
“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采取推荐制度。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上述申报范围内以推荐方式进行申报,每个单位只能推荐一项成果。
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或境内一级学会二等以上奖励、或境外有一定影响社会奖项的成果,可由具有提名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独立推荐;未获得过奖励的,需得到三位具有推荐资质的同行专家推荐。
1、具有提名推荐资格的单位
(1)世界中医药学联合会各会员团体和分支机构。
(2)中医药相关的国际性学术组织。
(3)境内中医药相关高等院校、省级以上医疗机构、科研机构、一级学会、杂志社、出版社,省级以上中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
(4)中国驻外使领馆、各国驻华使领馆。
2、具有提名推荐资格的个人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医大师
(3)境内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首席科学家、课题组组长,境外相关研究机构研究室主任或PI。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推荐书填写要求
(1)推荐书是科技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推荐单位或个人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提出推荐意见和奖励等级建议,同时在书面推荐材料上加盖推荐公章或签字。
(2)推荐书应重点突出科技成果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科技创新内容;重点突出其对成果的科学价值或社会经济价值的评价。
2、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1)应按照《推荐书》要求,提供真实、可靠的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包括“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及附件一式3套(含原件1套,复印件2套),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必须一致。
书面材料印装订成册,于2018年7月18日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科技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晓征 郭骏骐
联系电话:86045421
科 技 处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