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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中医药国际贡献奖”是20054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设立的中医药领域唯一的国际奖项,由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负责评审与授奖工作,目前已评选了6届,在国际上产生广泛影响。2019年,“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将继续征集候选项目并组织评审,计划评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不超过15项。为做好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范围  

“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为研发、应用和推广对中医药国际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先进科学技术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在项目的推荐阶段,以相关技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为推荐对象,与之相关的科技成果应符合如下要求:  

120191月之前完成的中医药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等方面重大科技成果。  

2.对中医药国际发展有重要意义和推动作用。  

3.原则上需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科技奖或境内一级学会二等以上奖励、或境外有一定影响的科技奖项。  

二、推荐申报方式  

“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采取推荐制度。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上述范围内择优推荐。  

符合推荐要求的,可由具有提名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独立推荐;不符合“推荐申报范围”第3条,即尚未获得过相关奖励的,需得到三位具有推荐资质的同行专家推荐。  

1、具有提名推荐资格的单位  

1)世界中医药学联合会各会员团体和分支机构。  

2)中医药相关的国际性学术组织。  

3)中国中医药相关高等院校、省级以上医疗机构、科研机构、一级学会、杂志社、出版社,省级以上中医药行业主管部门或科技主管部门。  

4)中国驻外使领馆、各国驻华使领馆。  

2、具有提名推荐资格的个人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国医大师;  

3)中国大陆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  

4)中国大陆以外中医药相关研究机构或研究项目负责人。  

各推荐单位/个人承担候选项目的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将主要作为奖项初审材料。通过初审的推荐项目,将由奖励办公室通知项目第一完成人及其团队完成复审材料的准备。  

三、推荐材料要求  

1、推荐书填写要求  

1)推荐单位可推荐本机构人员为第一完成人的项目,但有推荐资格的个人不能自荐。  

2)推荐单位或个人应本着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选择推荐项目,提供推荐信息,同时在书面推荐材料上加盖推荐公章或签字。  

3)推荐书的内容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对推荐候选人相关科技成果的技术内容、先进性;主要学术、行业及社会贡献;以及对中医药国际发展重要意义的介绍和评价,提供真实、可靠的推荐信息。  

2、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材料包含“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及附件,一式3套(含原件1套,复印件2套),装订成册,寄送至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医药国际贡献奖-科技进步奖”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wfcms_award@foxmail.com  

3、报送时间  

电子材料网上提交,截止日期:2019519日;  

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519日(以快递寄出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骏骐  

联系电话:5421  

      科  技  处  

                                          201948

[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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